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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報北京2月2日電 (記者吳月)為保護學生視力,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,防止沉迷網絡和,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,近日教育部辦公廳印發了《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》。通知要求,中小學生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。確有需求的,須經家長同意、書面提出申請,進校后應將手機由學校統一保管,禁止帶入課堂。
通知強調,應細化管理措施,學校要將手機管理納入學校日常管理,制定具體辦法,明確統一保管的場所、方式、責任人,提供必要保管裝置。應通過設立校內公共電話、班主任溝通熱線等途徑,解決學生與家長通話需求。不得使用手機布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。
通知指出,學校要通過多種形式加強教育引導,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并合理使用手機,避免簡單粗暴管理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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